分类 | 收费标准 | 其他规定 | |
第 一 类 | 刑事案件 | 一、办理刑事案件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3、单独代理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6、减刑、假释等其他刑事法律服务可参照一审阶段收费。 二、代理民事案件收费规定 1、涉及财产案件,按照分档费率累进累计。 2、民事、国家赔偿及仲裁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3、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反诉代理费按照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4、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5、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定标准 1、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3、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6、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 7、案情复杂、涉及3个(含3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8、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经委托人认可的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四、下列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2、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3、担任婚姻、继承案件中涉及身份关系事项的代理人; 4、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五、其他收费规定 1、 本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不得低于本律师事务所的综合运营成本。 2、委托人办理涉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3、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专家论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等办案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办案差旅费由委托人另行承担并支付,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4、律师事务所需要赴省内其它城市或外省办案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经双方协商和确认,可约定包干金额或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律师事务所另行收取。需变更费用的,律师事务所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5、本收费规则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 |
(一)侦查阶段 | 5000-30000 | ||
(二)审查起诉阶段 | 5000-30000 | ||
(三)一审阶段 | 5000-30000 | ||
(四)会见 | 3000-10000 | ||
民事案件 | |||
(一) 不涉及财产 | 3000-30000 | ||
(二)涉及财产(分段累计收费) | |||
简单计件案件 | 10万以下部分(含10万) | 8%-10%(最低收费3000元) | |
10万以上至100万部分(含100万) | 5%-7% | ||
100万以上至1000万部分(含1000万) | 3%-5% | ||
1000万以上至1亿部分(含1亿) | 1%-3% | ||
1亿以上部分 | 0.5%-1% |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 | |||
(一) 不涉及财产 | 3000-30000 | ||
(二)涉及财产 | 按民事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 ||
仲裁案件 | |||
按民事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 |||
第 二 类 |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简单/计件案件收费标准5倍之内(含5倍)确定收费标准。 | |
第 三 类 | 计时收费 | 200-3000元/小时 1、 法律咨询收费按计时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 代理案件计时,尾数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不足30分钟不收费。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折半计算。 3、按一名律师办理事务时间确定,需要两名及以上律师的,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 |
第 四 类 | 风险收费 | 1、委托人可以事先不支付律师代理费用,或只支付部分律师费、差旅费用等,待委托的法律事务达到约定的目标(包括法律文书确定,或经由调解、和解得到,或经由法院执行得到财产、利益等)之后,委托人再按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收费形式。 2、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一)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18%; (二)100万元以上至500 万元(含 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15%; (三)500 万元以上不足 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12%; (四)10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9%; (五)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不得超过 6%。 | |
2023-09-26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