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值班律师:
Loading
首页
关于公大
公大资讯
律师团队
本所案例
法律新闻
收费公告
常用法规
联系方式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本所案例
> 评论
事故车辆定损与实际维修费用以哪一个为准认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损车辆在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结果实际维修费比之前保险定损金额高出1600元,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从而引发纠纷。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认定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指定地点维修所产生…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没有资料
随机推荐
浅谈酒桌上的责任
曹誉匀律师
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金龙…
杜九龄律师
江苏公大律师事务所李夏律师再次走…
苏瑞怡律师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王韦尔律师
本所主任出席沧浪法院座谈会并发表…
张军律师与苏州快乐之旅 达成法律…